气温走低,彭浦镇综合执法队夜间执法不停歇
近日,气温持续走低、天气寒冷。彭浦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的执法力度和巡查频次并没有因此降低。执法人员工作在街头一线,保障辖区内的公共环境卫生清洁干净,维护城市的公共秩序、出行安全。
夜间宵夜大排档、路边摊的不规范经营,带来了占道经营、油烟噪音污染、场所脏乱差等问题。为了消除安全隐患、净化周边环境、优化群众生活环境,执法队员对各经营摊点周边的卫生环境,进行不定期检查整治,解决占道经营等现象,改善夜间路面的卫生环境。
特别是对人员密集的夜市摊点,加强巡查频次,严查商户跨门经营以及流动商贩占道经营的行为。对一些首次违法的当事人进行普法教育,给其认错纠错的机会,免予行政处罚,在执法力度的同时保证执法温度。
接下来,彭浦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还将继续保障城市夜间秩序,肩负起城管人的责任,当好城市“大管家”。
普法小贴士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以及堆放物品,影响市容环境卫生。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
本市道路两侧和广场周围建(构)筑物内的经营者不得擅自超出门窗和外墙经营。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
违反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设摊经营、兜售物品的,可以暂扣设摊经营、兜售的物品和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工具。
来源:上海静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