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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GEF SGP

       全球环境基金(GEF)成立于1991年,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帮助他们履行国际环境公约。全球环境基金是五个国际公约的资金机制,包括:《生物多样性公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以及《关于汞的水俣公约》。


      作为GEF支持的项目之一,小额赠款计划(SGP)于1992年建立,由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代表GEF的合作伙伴实施,由联合国项目管理办公室(UNOPS)执行。小额赠款计划是以一种分散灵活的方式由国家主导和运作的,在国家指导委员会的领导下建立国别项目。


      小额赠款计划向保护和恢复自然、同时提高人们健康福祉和生计的项目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小额赠款计划直接向民间组织提供每个项目不超过5万美元的赠款,支持的优先领域包括:生物多样性、气候变化、国际水域、土地退化和化学品。


         在全球层面,小额赠款计划由位于美国纽约总部的中央项目管理办为125个国别项目提供指导, 负责计划的总体管理、战略方针和政策的制定、区域协调以及为国家项目提供以下方面的指导:与重点领域和主题方向相关的实质性问题和技术问题、能力建设和伙伴关系建立、知识管理与传播以及监督和评估。


         在国家层面,小额赠款计划通过国别项目团队,以分散式管理、国家主导的方式运行。国别项目团队由国家协调员、项目助理和国家指导委员会组成,负责管理国别项目的运行,并确保赠款审批及项目实施符合GEFSGP的准则。所有国别项目都有一个由专家志愿者组成的国家指导委员会,它的大部分成员来自于民间组织,也包括政府、UNDP、学术机构、原住民、企业和媒体的代表。国家指导委员会是小额赠款计划的核心要素,为计划提供实质性的指导,包括协助国家项目战略的开发、批准赠款支持的项目、为项目提供技术支持、到项目点进行监督和评估、帮助提炼、分享、复制项目的成功案例,以及在国家和国际层面宣传和推广小额赠款计划。


         每个国别项目都需要开发国家项目战略,使得小额赠款计划的全球战略框架适合特定的国情。国家项目战略会考虑现有的国家环境战略和规划、国家发展及扶贫计划等。通过国家项目战略,国别项目能够聚焦于某个主题和地理范围,确保协同增效及更大的影响力,以及便于项目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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