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F SGP在中国
中国从1994年5月起正式加入全球环境基金,并且也是该基金的出资方。财政部是GEF在中国的窗口单位,并且负责指定GEF的政策联络人和执行联络人。财政部负责签署中国的GEF项目,并且按照系统化和标准化的程序严格监督项目实施,从而提高GEF项目的整体表现和影响。2002年4月,财政部和生态环境部共同建立了中国GEF秘书处,其主要任务是向财政部提供技术支持,协助其从国家层面整体把握GEF项目的活动。
中国的GEF项目具有清晰的目标,并且与国家项目和行动的制定与实施紧密结合。所有的项目目标均基于国家可持续发展框架建立,并且作为国家项目和行动的一部分加以实施,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
GEF小额赠款项目的建立可以追溯到2006年中国第一次表示加入小额赠款计划的意愿。2006年11月,经小额计划指导委员会批准,中国作为23个新增国别计划之一,正式加入全球环境基金小额赠款计划。
根据上述决议,中央项目管理办(CPMT)和UNDP驻华代表处与中国政府就小额计划启动的一系列问题展开了讨论。2008年5月,CPMT、UNDP驻华代表处、财政部和中国GEF秘书处召开了电话会议,就小额计划启动的一系列重要问题达成共识。在中国政府的邀请下,CPMT于2008年9月16日至19日专程来华讨论小额计划的启动问题。他们此行的主要目的是:(1)向主要利益相关方简要介绍小额赠款计划中国项目的启动程序;(2)与利益相关方共同探讨小额赠款计划的实施方法和手段;(3)就主要工作伙伴的任务和职责达成共识。2009年7月,小额赠款计划正式在中国启动,国别项目设在UNDP驻华代表处。
在中国,小额赠款计划自2009年成立以来,项目主要资助偏远、脆弱、不发达和贫困的社区。赠款直接拨付给国家指导委员会批准的项目实施机构,即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民间组织和非营利组织。小额赠款项目旨在提高公众环保意识、推动社区成为自然资源的保护者、用生态保护的手段解决贫困问题、促进社区内生式发展,并通过建立伙伴关系和促进政策对话,为公众和社区参与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和解决全球环境问题提供能力建设和创造能动环境,同时助力中国履行全球环境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