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全球环境基金小额赠款计划中国项目启动会暨NGO能力建设培训会召开
发布日期:2018-10-22
2018年10月17日-10月19日,来自9个受赠机构的20余位代表齐聚联合国驻华代表处,参加了全球环境基金小额赠款计划中国项目第六执行阶段第四年的项目启动会暨NGO能力建设培训会。
小额赠款计划中国国家项目协调员刘怡首先在开幕式上介绍了小额赠款计划的背景以及中国项目的总体实施情况,并在之后为机构代表们详细讲授了项目日常管理方面的知识。项目助理鲁梅佳介绍了项目财务管理方面的要求并解答了项目财务人员的诸多问题。此外,为了帮助项目在村镇中扎实落地,获取更多的实践经验,零废弃村落的陈立雯受邀为代表们分享了乡村社区垃圾管理的实施经验,并同与会代表针对草原地区垃圾处理问题进行了详细讨论。
在研讨会的第二天,国家项目协调员刘怡在回顾了前一天的培训内容后,为大家重点介绍了社区保护地的概念、现状、政策以及社区保护地的国际注册。来自联合国妇女署的项目官员马雷军博士在之后开展了社会性别的基本概念和联合国社会性别平等标准的讲座,针对社会性别平等的国际标准以及在中国的实践进行了分享,并强调了社会性别视角在环境项目实施中的重要性。
项目的第三天,作为小额赠款计划曾经的实施机构,丽江健康与环境研究中心理事长邓仪老师受邀与参会代表们分享了自己从事30多年环境保护和社区工作的历程和思考。代表们首先向邓仪老师提出了自己所关心的有关社区发展、环境保护、文化传承等方面的问题,并通过两个案例讨论,对项目实施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解决办法产生了基本的认知。在此基础上,邓仪老师结合亲身的经历,向代表介绍了内生式社区发展原则与框架、内生式发展的相关理论以及项目实施的诸多经验教训。之后,与会代表就如何解决社区内存在的矛盾和冲突提出了自
己的看法,并分享了本次培训会的收获。
国家项目协调员刘怡在总结中强调:阿恩斯坦的“公民参与阶梯理论”中指出,8个层次中最上层的3个层次“合作、授权和公众掌控”才是真正的公众参与,公众是参与的主体。小额赠款计划的三大支柱是:环境保护、减少贫困和社区赋权,只有社区作为保护的主体,保护才能可持续。NGO应该将自己定位为社区的服务者、支持者、信息的提供者以及桥梁。
为期三天的研讨会中,参会代表就社区保护、社区内生式发展及项目管理与实施等方面与专家们开展了深入讨论和交流。至此,小额赠款计划已在中国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支持了98个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