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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岱衢洋-中街山渔场弃置渔具减量及防治项目

发布日期:2022-01-21

基线信息:

中街山列岛位于长江口东缘,为舟山渔场的核心位置之一。舟山渔场曾是我国最大的近海渔场,水产资源丰富,共有鱼类365种,又是多种鱼类繁殖、生长、索饵、越冬的适宜栖息地,盛产大黄鱼、小黄鱼、带鱼、乌贼等“四大鱼产”。 然而受近四十余年长时间超强度捕捞的人为影响,加上陆域污染及弃置渔具的加剧破坏,导致海洋生物资源群落多样性指数明显降低。四十年前曾经的大、小黄鱼、带鱼、墨鱼四大经济鱼类在舟山鱼获生产总量中的占比,从1974年的76.96%下降到1984年的36.06%,时至今日占比更低。


目前舟山渔场传统采卵场、索饵场已基本上形不成渔汛,海洋荒漠化趋势难以制止,尤其是住人岛港湾附近海底塑料制品垃圾严重堆积、遗弃石流网网衣缠绕礁石、含重金属的铅钓坠及断线散布礁缝,定居性大型鱼类很难靠近岛礁觅食。且弃置渔具对世界“第一大港”宁波-舟山港来往船艇的航行带来严重安全隐患。


无差别、无选择、一次性的石流网捕捞和无限制的钓业,给渔业资源栖息地的破坏越演越烈,已成为制约当地海洋生态资源环境改善的关键障碍,促使各级政府重视海底垃圾的清理及社会各界共同发起的溯源管理工作,激发社会大众对海洋环保的自觉意识,加快出台弃置渔具丢弃处罚、旧渔网回收等海洋生态保护举措迫在眉急。


2018年以来,长涂镇开展渔业生态文明深化工作,结合渔港整治行动,持续开展“一打三整治”,现场拆解小型船只3艘,清理违规禁用网具300余顶。进行渔港垃圾分类的精细化管理,新建大件垃圾处理站2处,购置了塑料熔化器,切实增强渔具垃圾及渔船生活垃圾等日常难题处置能力,渔政码头新装油污收集装置,海上垃圾分类成效显著,成功创建“国家卫生乡镇”。

 

存在的问题:

弃置渔具的来源:

通过对舟山蟹流网弃置渔具作业最集中的朱家尖月岙村进行弃置渔具社情调查与研究,弃置渔具产生的原理是海底障碍物导致蟹流网、蟹笼等作业渔具引起相互钩挂缠绕,加上海流、风浪的交互作用,产生叠加效应,日积月累,使得弃置渔具的影响和范围到了无法控制的地步。


主要原因:

首先,一次性渔具的属性本身决定了生产方式的不生态与不可持续性;

其次,是市场价值行为所导致。渔船在渔场的生产时间成本大大高于渔民置换新网的成本时,弃置渔具的产生就无法避免;

三是回收的旧网属于高抛物,客观上生产渔船的空间局限也导致部分渔船出现客观与主观上的弃置丢海现象,据调查反映占比在5-10%之间。


主要问题:

第一、弃置渔具的隐蔽性。非专业人士的社会公众很难察觉到此类威胁的真实存在,其危害性及严重性容易被社会公众及决策层面所忽视;

第二、治理的复杂性。海域的流动性与海洋文化的区别性以及取证的难度,无形增加了治理的复杂程度;

第三、加害与被害角色的交互性。弃置渔具的产生有一定的主客观原因,作为渔民既是加害方,同时又是主要的被害方,因而,双重角色加大了治理环节设置的难度;

第四、治理的长期性。当今,社会成员之间的互害已经无法避免。而弃置渔具既存在全球治理与区域治理、部门职责与公众责任的交集,社会资源的匹配、治理资金的支配都无法在短期内清晰和明确,故治理必然是长期的。


需求:

1.保障立法需求。建议由环保及农业主管部门从立法层面修订及补充海洋环境保护的法条与实施细则;

2.提供配套政策支持。推动沿海省、市、县级政府将弃置渔具的减量、防治行动列入对应的海洋生态建设的规划,并出台减少、消除和预防弃置渔具的相关奖惩办法;

3.启动共同治理行动。促进相关地方政府成为主导力量,调动各种社会资源,推进实施弃置渔具减量、防治的常态化的治理行动;

4.鼓励社会组织积极参与。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等举措,发挥环保一类NGO组织的职能及强大的协调能力,支持各种社会组织及企业参与对弃置渔具的产业化、职业化、规范化的推进过程,动员更为广泛的社会力量投入全民治理行动。

 

解决方案/计划的活动:

流刺网针对的特定鱼获种类几乎都在同一渔场,因此,渔具之间重复叠加的事故几率极高。通常在渔场空间与渔船数量趋于平衡的前提下,渔民多数情况会相安无事。但一旦出现资源自然增长量与捕捞能力之间的失衡情形,由资源恐慌带来的渔业资本新一轮投资冲动就会通过加大渔船功率、改变原有网具结构、扩展作业空间,来获取更大经济收益;然而,由渔船作业空间挤压引发的各类作业渔具冲突及事故就会频发,就意味着捕捞强度的增加,然而降低了船均产量与价值产出;而渔民收入的减少又反过来刺激加大捕捞强度,增加弃置渔具的发生,加速渔业资源的枯竭,总体上是由捕捞能力过强导致的恶性循环后果。


弃置渔具减量对策

1.鼓励在地转产转业。以减船政策鼓励不再从事捕捞的转业渔民转向以服务增值为主导的休闲渔业,大力发展游钓、水上运动、环岛游、海岛民俗文化体验度假旅游。

2.发起新业态替代行动。对仍愿意保留捕捞方式的中老年渔民群体,通过削减石流网(包括水下采集)渔船总量,以绿色钓业逐步替代蟹流网作业,有计划削减蟹流网作业总体规模,最终实现“以钓代捕”目标。

3.加快推进沿岸岛礁栖息地修复行动。以分批、分片清理水下弃置渔具为切入点,清除挂在岩礁上影响鱼类觅食活动的旧网衣;并有选择性推进内湾港域海水增养殖计划,以达到尽快修复水下生物群落结构环境的目的。

4.产业升级建成自然教育岛。将清理采挖收集的不同材料质地、不同种类的渔具及海漂垃圾赋予不同的文化创意,开发海洋环保、艺术创意的环境教育活动节目,主要包括创办以海底弃置渔具为主要承载体的海漂垃圾艺术岛、自然教育公园、可持续再生艺术博览馆等主题教育基地。

5.加大技能培训力度,让渔民有更多选择岗位机会。政府部门应为青壮年渔民群体提供免费的导钓员、水上运动教练、休闲船驾驶员、渔俗文化传承员、资源巡护员及民宿经营者等岗位培训;对于体弱的中老年渔民通过对快到期报废的捕捞船只,改造为“船宿+渔俗”等方式转变为旅游服务业,并当作舟山特色品牌旅游节目推出。


弃置渔具治理对策

1.提高公众意识。通过自上而下的海洋环保知识普及与典型案例教育,让渔民确立自觉的环保责任意识,全面提升对渔民的环保教育。

2.通过设置渔船生产生活防污染环节,不让每一个生产生活环节为产生垃圾污染留下漏洞。

3.确定旧渔网等垃圾回收范围。地方政府应将包括起获的旧网衣在内的渔业生产生活垃圾纳入必须回收的分级分类接纳范围。渔区女性是提醒渔民、督促执行的一支重要社会力量,要动员渔区“东海渔嫂”等妇女组织积极参与“美丽海岛”建设中的弃置渔具回收行动,并推动职业化。

4.完善海上垃圾接收与转运的配套设施建设。通过培育渔具垃圾处理的产业化,达到可持续的发展目标。政府应运用市场手段,参照商船回收做法,建成废旧渔具(包括重金属钓具配件)回收产业链,形成一套包括渔具垃圾接收机制(包括渔船上配置压缩打包装置);有志愿者负责在港区接收垃圾,并联系第三方分类转运、无害化处理等相应的监督机制。

5.降低渔具垃圾转运成本。渔具垃圾不单是经济及环境问题,更重要涉及的是生态危害、民生福祉及公共安全问题。因此,政府应鼓励数量大、低价值的回收物品实施近距离的加工利用,尽量降低转运等成本;对于回收成本高于垃圾自身价值的网衣一类必须回收品需要政府给渔具回收行业以优惠政策,来支撑这个行业的发展。

6.推荐更多可选的渔具标识和可追溯系统。通过检查渔具标识就可以看到该渔具的全部登记信息,渔具报废时还能通过渔具标识追溯到购买者,也便于被定位并从水中清除,更有利于促进废弃渔具回收。

7.推动新造渔船的标准化。目前垃圾压缩装置及船上垃圾专用舱尚未列入强制要求,未来凡是型式化的作业渔船,国家渔船建造监督机构有必要对型式化船艇提出法定的渔船必备的垃圾压缩包装装置及垃圾存放专用舱空间标准,并逐步通过试点经验推向全行业。

8.建议国家农业主管部门将流刺网列入行业性禁止网具之列。国家农业主管部门应督促相关科研部门应尽快研究、出台新的渔具导引目录,对流刺网等严重破坏资源、环境及公共安全的作业方式予以明令取缔。

 

预期成果及直接的项目产出:

1.通过海洋环保公众科普及教育, 95%以上当地人口获得相关知识,海洋保护意识提高;

2.协助当地政府完成转产转业示范渔船8艘,减少24吨弃置渔具量的产生;

3.通过对志愿者业务骨干80人的培训(其中当地女性志愿者骨干不少于20人),团队服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4.完成项目调查任务(主要包括长涂镇渔业社区社情调查、本项目区海底弃置渔具水下调查、弃置渔具处理及管理现状调查等三项调查任务),为政策建议提供支撑;

5.完成三个专题报告(一是完成本项目基础调查系列报告1份;二是向全国人大代表夏永祥提交整治一次性流刺网渔具的人大议案;三是向舟山市生态环境局提交弃置渔具整治建议报告),影响政府部门相关政策制定和完善;

6.项目期内协助地方政府完成调查点位范围内的三分之一的岛礁水域清理任务,弃置渔具清理量不少于3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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